一、本项目检测室建设范围
(一)高、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蔬菜检测。
二、检测室建设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空间面积:建设独立、面积适宜的检测室,划分办公区和检测区,并有明显的标识。
2.设施布局:检测室分区合理,办公区配备冰箱、电脑、办公桌、文件柜;检测区配备防火、防水、防腐蚀、耐热及易清洗的快速检测实验台、清洗水槽、检测设备、仪器等设施,检测设备用电铺设专用线路,不与照明共用电路,并设置电源总开关
3.环境卫生:保证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保持工作台、地面的卫生。温、湿度应当满足快速检测工作要求,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检测人员身体健康。
4.检测设备:结合自身特点,配置与市场类型相符合的检测设备和辅助设备。检测设备按要求保管,并定期维护。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符合储存条件,且在保质期内。
(二)管理要求
1.机构设置:应设定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部门,建立组织体系。
2.制度建设: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3.人员配备:应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检测人员工作时应穿着白色工作服。
(三)检测要求
1.检测项目: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当地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节假日市场交易等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测计划。主要做好农业部199号公告规定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农业部193号公告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
2.检测数量:检测室每日开展检测。对未取得质量安全证明的农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高风险重点品种应做到每批次、每品种必检,其它农产品实行抽检。有产地证明和检测合格报告的农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制度,高风险重点品种必检。
3.检测时间:采购入库前,食用前。
(四)检测程序
1.样品抽取:抽检采用随机方式,由抽样人员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当场进行封样编号,并由被检测对象签字确认。
2.检测方法:样品检测由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快速检测方法进行。
3.后续处理:检测人员应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被检测对象。
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禁止入库,采购、供货双方协议当场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并拍照留档,书面通知上游采购商,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供货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依与采购者的协议再次进行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采购、供货双方的协议当场自行销毁。
4.结果公示:当天通过公示栏、电子屏幕等方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数据录入:实验室必须将每日的检测结果和后续处理数据录入到综合信息平台等数据系统,并进行汇总分析。
6.资料保管:检测工作中形成的数据资料、各项制度、检测仪器说明书、统计报表、计算机软件等相关文件要分门别类,指定专人登记,定期存档。对重要的数据、内部材料等未经审批,不得私自外借或复印。
(五)其他要求
检测室符合消防、防盗、防灾等其他规定。
三、检测室建设的组织管理
(一)管理职责
应当认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通过进场前或者对进场经营者的随机快速检测,检验食品质量安全是否可靠。完善快速检测计划制定、抽样、检测、记录、公示、后处理等程序,严格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快速检测手段作用。
(二)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本项目针对学校食堂)
监督指导市场购入食用产品、农产品入校检测和公布检测结果。积极争取财政和政策支持,加强快速检测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扶持市场快速检测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复核比对工作机制,提高复核比对工作效率,维护复核比对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复核比对市场自我检测的监督制约作用,推动市场流入产品自我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推进检测信息公示共享,研究完善快速检测信息公示,发挥自我监督,提高快速检测的威慑力;同时,尽快实现快速检测信息的网络共享和分析利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信息。
快速检测工作流程、检测项目、检测重点品种、协议销毁产品备案、常用仪器设备可参考附件。
中小学快检室建设主要是以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为基础,使用的是酶试剂、底物、显色剂、缓冲液作为实验试剂。